先读新闻
家政中介的合同上,鲜红的附加条款让保姆看着“迷糊”:就算合同到期了,保姆要是不能服从中介的安排继续上岗,就要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加收200至500元中介费!
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,保姆的利益让人担忧:毕竟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人,不可能永远干下去,按照这个附加条款,只要不服从中介的安排继续上岗,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就要缩水200至500元!
昨日,从事家政工作的读者王悦(化名)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家政服务的合同,合同制作方是家政中介机构,其右上角有两个用鲜红印泥后盖上去的条款,让王悦郁闷。
“按照这个合同,我是不是得一直在这家中介找活儿?我要是不再跟这家合作,对方就扣我的工资?”王悦向本报记者咨询。
昨日下午2时,记者按照王悦提供的地址,来到了位于沈阳市泰山路上的这家家政中介机构。
为约束家政服务人员
按照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解释,合同上的甲方是雇主,乙方是中介机构,丙方是家政服务人员。雇主需要把家政人员合同期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,预先交由中介方面保管,这被称作“甲方的信誉保证金”。
合同的附加条款显示,合同到期或中途解除合同的,最后一个月工资由乙方负责从甲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支付给丙方。
至于不服从中介安排继续上岗将被加收200至500元中介费的条款,该中介机构、沈阳维洁恩业家政服务中心 (皇姑店)的负责人杨女士称,是在年内加上去的,“主要是想约束家政人员,让他们还回我这找活儿,同时防止家政人员与雇主绕开中介、私下签协议。 ”
杨女士坦言,家政行业内服务人员与雇主私下签协议、绕开中介机构图省钱的情况大量存在。
“有雇主到我们这咨询后,说再考虑考虑,回头就在门口等着服务人员,就为了省下中介费。”杨女士话语中有些无奈,她说在最后一个月工资中加上扣中介费的条款,只是想给雇主和家政人员一个约束,“到现在也没真正收过。 ”
负责人称有不妥之处
杨女士也道出了家政中介机构的苦衷:这些机构一般仅靠收中介费维持运营,面对家政人员频繁流动、劳资双方时常绕开中介的行为,中介的经营举步维艰。
当记者追问按照附加条款家政人员只能一直在中介机构找活儿、只要离开就会被扣钱的问题时,杨女士也承认,这确实有不妥之处, “这个条款可以商量,我们也可以去协调,如果真是让人这样理解,也可以去掉。”
此类条款不应该留
辛辛苦苦做家政服务赚来的钱,绝不能因为 “不服从乙方安排继续上岗”,就被 “截留”!
家政人员有权选择中介机构,更有权利离开某一个中介机构,单纯因为不想继续在你家找活儿,就有被扣钱的风险,哪有这样的道理?
虽然中介说事实上还没有加收过这种“中介费”,虽然中介机构也有自己的难处,但是合同里的霸王条款让哪个家政服务人员看了也不舒服。
针对身为弱势群体的家政人员的霸王条款必须删除,哪怕它只是个“威慑”而已!
不过话说回来,从市场交易的角度看,既然选择了中介,供需双方就不应该搞台面下的“小动作”,毕竟没有了中介机构,供需双方都不方便。




